湖南省社會科學重點科研基地管理辦法
時間:2013-06-05
為了加強對全省社會科學重點科研基地的管理推動重點科研基地的建設和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建立社會科學重點科研基地是適應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從單兵分散向群體集合發展態勢的需要是探索社科科研管理發展規律的需要更是集中社科規劃資源打造品牌學科多出優秀成果和優秀人才推進社科湖南建設的重要舉措。
第二條 重點科研基地的設立由省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在調查研究、統籌考慮的基礎上提出規劃草案并組織專家評審報請省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中共湖南省委宣傳部審批、命名。
第三條 重點科研基地建設必須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立足學科發展的前沿加強基礎理論與應用對策性研究保持優勢形成特色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提升全省社會科學研究的層次和水平。
第四條 重點科研基地的主要任務是申報并承擔國家社科基金研究項目、省社科基金委托研究項目及其它有關項目。省社科基金委托研究項目指標單列。學科基礎理論研究基地要立足于取得學術上高質量有創新和突破的精品力作。應用對策研究基地要瞄準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立足于為黨委和政府的科學決策服務。
第五條 重點科研基地實行基地掛靠單位的相關負責人、首席專家共同負責制并由學術帶頭人群體組成科研力量的核心層?;貟炜繂挝坏南嚓P負責人由掛靠單位黨政領導同志擔任并隨其職務和分工的變化自然交替。首席專家須是基地科研方向上有造詣的專家?;貟炜繂挝坏南嚓P負責人和首席專家變動掛靠單位須報省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
第六條 重點科研基地實行協同和開放的科研管理模式?;睾诵膶映蓡T和其他成員主要由掛靠單位的在職人員組成根據需要也可吸納掛靠單位以外的專家、學者?;厝藛T的組成要有合理的職稱結構、學歷結構、知識結構和年齡結構要有利于基地的長遠發展和人才的培養收到學科發展和人才輩出的多重功效。
第七條 重點科研基地的掛靠單位要為基地建設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和經費對基地的經費投入每年要確保在10萬元以上。
第八條 每年年終重點科研基地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本基地的有關科研的進展情況基地的建設及有關人才的成長狀況。
第九條 省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定期組織力量對重點科研基地的工作進行檢查和評估并負責向省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報告?;氐娜粘9芾碛蓲炜繂挝坏目蒲泄芾聿块T負責。
第十條 經省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檢查對沒有完成預期計劃、取得預期效果、經費得不到落實、條件得不到保障的重點科研基地省社科規劃辦公室將不再立項資助重點項目或委托項目。
第十一條 省社科規劃辦公室負責本辦法的解釋及實施。
湖南省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
2003年4月20日
關于印發《湖南省社會科學研究基地評估方案》(試行)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省直有關單位:
現將《湖南省社會科學研究基地評估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并按要求切實做好社科研究基地工作,進一步推動我省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
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領導小組
2007年7月30日
湖南省社會科學研究基地評估方案(試行)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省社會科學研究基地(以下簡稱基地)建設,推動我省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湘發〔2004〕23號)和《湖南省社會科學重點科研基地管理辦法》(社科規劃領字〔2003〕3號)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方案(試行)。
一、評估目的
通過引入競爭機制,加強基地動態管理,促進基地健康發展,達到“以評促建”的目的。
二、評估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評估標準要公平,評估專家要公正,評估程序和結果要公開。
2、堅持“定期評估”的原則。從2007年起,每3年為一個評估周期,第一年和第二年年底分別對基地工作進行督查,第三年年底對基地工作進行綜合評估。省社科規劃辦在第二年年底對督查不合格的基地提出警告,在第三年年底對評估不合格的基地予以淘汰。
3、堅持“一票否決”的原則。凡基地存在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和嚴重違反學術道德行為,一律予以撤銷。
三、評估內容
1、科研水平。以研究為中心,以項目為紐帶,促進基礎理論研究和應用對策研究協調發展,使科研整體水平居省內領先地位,并在國內同類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成為名副其實的省級社科研究基地。
2、人才培養。加強人才建設,培養高素質的一流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學術骨干,使基地成為全省同類研究領域的專門人才庫。
3、學術交流。通過舉辦全國性、國際性學術會議和接待國內外訪問學者等措施,把基地建設成為有影響的學術交流陣地。
4、咨詢服務。通過主動承攬實際工作部門的委托研究課題、吸收實際工作部門人員開展合作研究、派遣專兼職研究人員擔任實際工作部門顧問等措施,面向各級黨委、政府及社會各界開展咨詢服務,成為黨委、政府工作決策的思想庫和智囊團。
5、制度創新。通過創新體制機制,形成機構開放、人員流動、內外聯合、“產學研”一體化的運行體系,在科研制度改革方面發揮示范和輻射作用。
四、評估標準
(一)管理體制(權重:10%)
1、掛靠單位領導及有關部門重視支持程度;(權重:2%)
2、基地管理體制和機制建設情況;(權重:3%)
3、基地中長期學術研究計劃制訂和年度實施情況;(權重:3%)
4、專職科研人員和專職管理人員配備情況。(權重:2%)
(二)課題立項(權重:20%)
1、基地承擔國家級研究項目情況;(權重:8%)
2、基地承擔省部級研究項目情況;(權重:5%)
3、基地承擔國家級和省部級軟科學研究項目情況;(權重:2%)
4、基地承擔地方黨委、政府部門對策應用研究和企事業單位合作研究情況;(權重:3%)
5、基地舉辦開放式研究項目招標情況。(權重:2%)
(三)研究成果(權重:40%)
1、基地出版著作情況;(權重:8%)
2、基地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求是》雜志發表論文情況;(權重:5%)
3、基地在《中國社會科學》等CSSCI刊物發表論文情況;(權重6%)
4、基地在全國和我省社科基金項目《成果要報》上稿情況;(權重4%)
5、基地在全國性或國際性學術會議發表論文情況;(權重:5%)
6、基地成果被評為優秀等級和獲優秀成果獎的情況;(權重:6%)
7、基地成果應用、轉化、升級等情況。(權重:6%)
(四)人才建設(權重:22%)
1、掛靠單位為基地主要成員提供進修培訓、出國訪學等情況;(權重:4%)
2、基地主要成員的學歷、職稱、研究能力提升情況,有碩士點、博士點的基地培養碩士生、博士生情況;(權重:5%)
3、基地引進優秀人才情況;(權重:5%)
4、基地首席專家學術知名度和社會兼職情況;(權重:4%)
5、基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開發新課程、更新教學內容、提高教學水平情況,或為社會各界提供以知識更新為主要內容的培訓情況。(權重:4%)
(五)工作保障(權重:8%)
1、掛靠單位每年不少于10萬元經費投入情況;(權重:4%)
2、掛靠單位財務管理部門為基地經費單獨建賬及經費開支管理情況;(權重:2%)
3、基地科研、辦公場所建設等情況。(權重:2%)
五、評估辦法和程序
(一)評估材料的申報
各基地填報《湖南省社會科學研究基地評估申報書》,經掛靠單位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報省社科規劃辦。
(二)評估專家的選擇
評估專家從省社科基金項目評審專家庫中選擇,選擇評估專家時實行回避制度。
(三)專家評估的程序
1、專家組聽取被評估基地的工作匯報。
2、專家組根據《湖南省社會科學研究基地評估申報書》填寫內容,對基地工作情況進行實地考察。
3、專家依據匯報和實地考察情況,按《湖南省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專家評估表》的指標分值,以無記名方式對基地工作情況進行評分。
4、專家組對被評估基地提出書面意見。
5、省社科規劃辦將專家評分匯總,并根據專家組書面意見,按照優秀、合格、不合格三種等級作出評估結論。
六、獎懲與公布
對評估為優秀等級的基地予以通報表揚,對評估為不合格等級的基地實行淘汰。
評估結論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省社科規劃辦報省哲學社會科學領導小組行文公布。
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領導小組
200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