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把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教育大會、全國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座談會會議精神引向深入,切實推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有效實施,加強和規(guī)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簡稱精品項目)管理,提高項目建設水平,根據《關于實施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的意見》等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項目管理堅持育人導向、問題導向,以推動引導各地各高校加強工作研究、深化實踐探索、強化理論教育,促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重點培育和支持一批在全省高校具有可示范、可引領、可輻射、可推廣、可持續(xù)意義的精品工作項目,以引領新時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實現系統(tǒng)設計、分步實施、重點突破、全面提升。
第二章 項目類別與申報
第三條 精品項目分為課程育人、科研育人、實踐育人、文化育人、網絡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資助育人、組織育人等育人項目。通過精品項目的培育建設和推廣,推動各高校深化“三全育人”綜合改革,一體化構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體系。
第四條 精品項目的申報工作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組織實施,每年組織一次,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第五條 各高等學校采取自愿原則,結合工作實際進行項目申報。
1.項目負責人必須是高等學校在職在崗教職員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較高的理論素養(yǎng)和較強的工作能力,能獨立開展或組織開展相關實踐創(chuàng)新和理論研究。
2.申報高校需填寫項目申報書,提交項目文字說明材料,包括明確項目團隊、前期基礎、建設規(guī)劃、條件保障等內容。
3.已承擔精品項目到期尚未結項的高校,不得申報同類型項目;已獲得立項的精品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第三章 項目推選與立項
第六條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按照“公平公正、標準引領、質量優(yōu)先、彰顯特色”的原則,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議,提出建議名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對建議名單進行審批,確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入選名單并進行公示。
第七條 對候選名單進行公示后,正式下達立項通知。
第四章 項目過程管理
第八條 精品項目經批準后不得隨意更改建設計劃,確需變更時要履行報批手續(xù),項目所在學校在審查變更時應嚴格把關。項目自批準之日起,培育建設周期一般為2年,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一次最多不超過6個月,一個項目申請延期最多不得超過2次。延期申請須經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 為保證工作質量,采取目標管理與過程管理相結合的辦法,實行中期檢查制度。中期檢查采取審核報告的方式進行。
第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做撤項處理:
1.經專家組評估,項目高校不具備按原計劃完成項目建設任務的條件和可能。
2.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項目責任人或項目名稱和基本內容。
3.項目規(guī)定周期內未能完成約定的任務,2次申請延期后仍未完成。
4.2次結項驗收均未通過。
5.項目成果存在嚴重政治問題或嚴重學術不端行為。
6.在申請結項過程中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
凡被撤銷的項目,將進行公示并通報學校黨委,追回項目支持經費,并將酌情核減所在高校下階段精品項目立項數量。
第五章 項目經費與政策支持
第十一條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對每個精品項目在高校“雙一流”專項資金中給予支持,一次性撥付,主要用于項目實施推進、完善優(yōu)化和成果轉化推廣等。項目所在高校要給予一定的政策、經費配套支持。
第十二條 項目經費須??顚S茫瑖栏癜凑諊液秃鲜〗涃M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用于與項目無關的開支。
第十三條 項目作為省級教改項目,納入高校教師的教學科研成果統(tǒng)計、職務(職稱)評聘范圍。
第六章 項目驗收與成果轉化
第十四條 項目培育建設期結束后進行結項驗收,履行結項手續(xù)。
1.項目負責人須填寫項目結項表,將工作進展情況、實踐探索和理論創(chuàng)新情況形成項目成果報告,并提供支撐說明材料。結項材料經所在學校黨委審核同意后,報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
2.對通過驗收、確認可以結項者,頒發(fā)結項證明,并將驗收情況予以公布。
3.項目驗收后,項目所在高校仍需不斷優(yōu)化完善,并持續(xù)推動開展相關工作。
第十五條 建立科學合理的項目成果評價體系,注重成果質量,注重實際價值。
1.項目驗收的主要內容是:項目責任高校按項目任務計劃書完成了建設任務和目標;最終成果與立項時批準的“最終成果形式”相符;育人體系不斷完善、體制機制有所創(chuàng)新、師生普遍反映良好、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經費開支合理合法。咨詢報告類成果須有采納單位的證明材料,并詳細注明采納內容和實際價值。
2.項目驗收分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對成果驗收為優(yōu)秀的項目,予以通報表揚并作為項目責任高校再次申報項目的重要參考;對成果驗收不合格的項目,視完成情況可以予以一次延期修正,延期最多不超過6個月,延期修正后驗收仍不合格的,一律做撤項處理。
第十六條 強化成果轉化意識,拓展成果轉化渠道。各高校應采取積極措施,支持和資助精品項目的培育建設,積極做好項目成果的宣傳、推廣和應用工作。有重要應用價值的工作案例、研究報告、咨詢報告、調研報告等成果,在提交有關部門的同時須報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