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
特色成長輔導室建設項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jù)《關于實施第二周期湖南省大學生思想道德素質(zhì)提升工程的意見 》(湘教發(fā)〔2018〕1號)精神,我委決定組織申報2018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特色成長輔導室建設項目。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建設目標
通過實施特色成長輔導室建設項目,引導全省高校加大投入,在高校院系重點建設一批環(huán)境友好、師生互動的交流輔導空間,組建一支院系領導、輔導員、專業(yè)教師和學生參與的、年齡結(jié)構(gòu)合理的學生成長輔導隊伍,運用各種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和方法,輔以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技術,以互動式為主的交流方式,在學生熟悉的環(huán)境中,及時疏導他們在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各種生活困難、學習困難、就業(yè)壓力、心理困惑等思想問題,想方設法幫助學生解決實際困難,防止問題積累到一定程度轉(zhuǎn)化為心理障礙,構(gòu)建工作前移、重心下移到院系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模式,確保大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成才。
二、項目建設內(nèi)容與要求
1.項目建設內(nèi)容:著眼于進一步提高高校育人工作實效,尤其要結(jié)合院系實際,圍繞成長輔導室機制建設(管理制度、經(jīng)費投入)、隊伍建設(輔導老師、朋輩輔導隊伍)、條件建設(場地、功能區(qū))、日常運行(輔導管理、輔導內(nèi)容、輔導效果)、特色工作等建設內(nèi)容,不斷加強成長輔導室建設的組織領導、條件保障、制度完善、資源整合、工作創(chuàng)新和隊伍提升。
2.項目建設要求:首先,要嚴格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特色成長輔導室建設標準(試行)》(見附件2),推進成長輔導室標準化建設,為大學生成長輔導工作的開展提供一個舒適友好、互動交流的環(huán)境。其次,根據(jù)院系學生的特點和需求,形成鮮明的輔導工作特色,提高工作的針對性。三是通過項目建設,不斷完善互動交流輔導接待工作制度,豐富互動交流輔導的手段與途徑,滿足院系大學生接受互動交流輔導的需要,為大學生提供主動、便捷、及時、有效的輔導服務。
三、建設項目遴選條件
1.必須為學校已立項項目,并且學校的省級合格心理咨詢室建設項目已結(jié)項;
2.項目前期工作基礎扎實,初步成效明顯,并受到所在院系廣大學生認可。
3.項目建設目標科學明確,建設計劃周詳,特色鮮明,建設條件有保障。
4.項目負責人應為院系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正科以上職務。
四、其他事項
1.項目申報范圍為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院校每校可申報2個,高職高專每校可申報1個。
2.全省今年立項建設特色成長輔導室50個。對各校上報的項目,我委將組織專家評審。對評審通過的項目,將行文立項建設。
3.省里資助每個立項建設項目一定經(jīng)費,學校須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項目的初選、申報、管理及學校的配套資金等方面的要求與教學科研項目同等對待。
4.項目建設期不超過1年。對建設到期的項目,我委將通過一定的形式組織開展結(jié)項工作。結(jié)項通過的,將發(fā)文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特色成長輔導室”稱號,頒發(fā)相應的匾牌和證書。結(jié)項不合格的,將發(fā)文予以通報。
5.申請者須填寫《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特色成長輔導室建設項目申請書》(見附件1,可在湖南教育政務網(wǎng)工委宣傳部主頁“下載服務”欄中下載,網(wǎng)址:http://gwxcb.gov.hnedu.cn)一式三份,主要補充材料一式一份(如學校的立項文件等,請裝訂成冊),每個項目用一個標準檔案袋裝好,并在檔案袋外貼上項目申請書封頁復印件,于2018年5月29日前報送省委教育工委宣傳部(省教育廳辦公樓1005房)。電子文檔請發(fā)至xcb@hnedu.cn。
聯(lián)系人:賀星輝、崔恒源、孫雄輝,電話:0731-84743239, 84720593。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