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違規插手干預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九不準”規定:
2016年7月14日,湖南省紀委、省監察廳印發關于《嚴禁違規插手干預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九不準”規定》的通知。
“九不準”規定具體為:
(1)不準以任何方式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在公共資源交易招投標活動中,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批條子、打招呼。
(2)不準縱容、默許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插手、干預公共資源交易招投標活動。
(3)不準以任何方式為請托人違規掛靠(包括形式上聯營,實質上掛靠)有資質的企業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招投標活動,向有關單位批條子、打招呼。
(4)不準出面組織、參加潛在投標人為業主方、采購方、服務買受方、中介方等相關人員安排的吃請活動。
(5)不準為使潛在投標人中標而向業主打招呼,指定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誘導評標專家,干預、影響、操控評標過程和中標結果。
(6)不準授意或者默許把公開招標改為邀請招標,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招標,隨意改變投標入圍條件和技術參數、為特定投標人量身定做招標文件、排斥潛在投標人、進行圍標串標。
(7)不準以任何方式要求中標人放棄中標、違法分包、轉包,或者為中標人指定、推薦分包人、供貨商、服務商。
(8)不準打招呼、批條子或者在招標文件、合同中要求采購方、服務購買方,購買指定的產品和服務。
(9)不準對公共資源交易招投標中的違紀違法行為放任不管、壓案不查,或者利用監管機構干擾中標單位正常工作,或者對監管機構施加影響,干預其對中標單位依法采取的正常監督執法活動。
違反上述規定,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追究主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領導干部不因崗位變動而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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