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3月,一年一度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已啟動,今年的辦理時間為3月1日至6月30日。
個稅匯算辦理都與誰相關?補稅或退稅具體是怎么計算的?匯算辦理有啥新舉措?一起來看一下吧。
哪些人需要進行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是指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納稅人2023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辦理匯算: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無需辦理匯算:包括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3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這些稅收專項扣除別忘了申報
有些在2023年產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符合條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符合條件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個人養老金等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納稅人與其配偶共同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的,以及與兄弟姐妹共同填報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需要與其他填報人溝通填報扣除金額,避免超過規定額度或比例填報專項附加扣除。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自2023年1月1日起,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怎樣便捷辦理匯算?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個稅APP及網站辦理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為方便辦理退稅,2023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個稅APP或網站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匯算退稅。
納稅人辦理匯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通過個稅APP及網站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今年,稅務部門又進一步擴大優先退稅服務范圍,對年收入額6萬元以下,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在之前年度提供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簡易申報快速辦理服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提供優先退稅服務,不斷提升納稅人的獲得感。
同時,進一步拓展匯算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依托國家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向稅務部門共享的醫療費用數據、個人養老金數據,為納稅人提供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個人養老金信息預填服務,為納稅人提供更好的申報體驗。
進一步優化納稅人個稅APP操作體驗,升級個稅APP版本,重構頻道頁面,重新設計功能圖標,避免業務功能交叉,一體化展示辦理查詢事項,更加突出“待辦”提示,讓納稅人體驗更加友好。
(記者:韓佳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