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學院《2018年元旦、寒假放假及開學安排》要求,加強學院寒假及春節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院穩定及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加強安全教育。各單位在放假前要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提高全體教職工加強安全的重要性的認識;各系對全體學生開展一次認真有效的安全警示教育,著重開展出行交通安全、防詐騙和校規校紀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強化學生的紀律意識、安全意識;回鄉返校和外出時,注意交通安全、人身與財產安全,不坐黑車,不到未經開發的偏遠險陡的地方游玩等。
2.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檢查工作。各單位對所屬區域在假前進行一次內部安全檢查,認真開展以防火、防毒、防盜、防事故為主要內容的安全自檢自查并將檢查情況報保衛處,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對暫時來不及整改的,必須采取應急防范措施,責任到人,確保安全。
3.深入開展冬季防火工作。學院內辦公場所教職工遵守學院用電、取暖規定,離開辦公室須關掉取暖電源;學生宿舍內,嚴禁私拆、私拉電線,嚴禁違章使用熱得快、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在院內的師生員工應積極履行防火職責,確保自身及學院財物安全。在春節期間嚴禁在宿舍等公共區域焚燒廢紙和其他物品,未經許可不準在院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4.做好學生離校前的安全工作。各系堅持做好每日的就寢檢查工作,杜絕學生在外住宿,嚴格控制學生外出聚餐飲酒,防止出現酒后滋事;各系與后勤認真協調安排好假期回家學生的行李物品的集中保管工作,貴重物品和現金,不許存放在行李內和宿舍里。
5.做好學生回鄉、返校乘車安全工作。各系要安排專人積極為學生回鄉做好乘車購票服務工作,各系要密切關注學生乘車安全,嚴禁學生以個人、社團等名義開展租、包車業務,密切監控,發現情況及時勸阻,倡導文明安全出行。
6.落實責任追究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對未能按要求進行安全教育和落實安全管理的,將予以通報;造成安全事故的,將根據責任進行嚴肅處理。
學院辦公室
2018年1月16日